薄荷(九)_万人迷反派的职业素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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薄荷(九)

  “不是。”

  裴颐深递给他一袋薄荷糖。

  这款薄荷糖是他的朋友亲手做的,做的数量不多,只送给关系亲密的几个人,从味道到包装,都别具一格。

  包装袋也是专门订制的款式,程朝不会拆,用牙咬,半天也没拆开。

  裴颐深无奈地拿过去,将碧绿色的含片取出,喂到程朝唇边,他没有逾越地触碰程朝的唇,不近不远的距离,恰好能感受到程朝冰冷的鼻息。

  程朝用舌尖卷过,砸吧了几下。

  很香,但是很苦,他不喜欢,还想吐出来。但附近没有垃圾桶,他苦着脸嚼碎,咽了下去。

  裴颐深看出来了,垂着睫毛问道:“你叫程朝是吧,哪个朝?”

  程朝脑海里第一个想到的是“朝为行云,暮为行雨”,但是转念一想,男主从小学习天师必备的技能,估计是个文盲,没学过古诗词,于是道:“朝气蓬勃的朝。”

  裴颐深低低笑了一声,“系好安全带。”

  车速不快,花了半个小时才到裴颐深家中。

  裴颐深用钥匙打开门,从柜子里拿出一双备用拖鞋让程朝换上。

  拖鞋是款式简单的蓝色男士拖鞋,与程朝想象中的粉红兔子拖鞋不一样。程朝穿上,很有礼貌地没有到处打量他家里的摆设,目光老老实实放在眼前。

  裴颐深作为一个独居的青年男性,家里竟是意外地整洁,连地板都一尘不染,可见主人经常打扫卫生。装修走的是以黑白灰为基调的简约风,客厅的木架子上摆了各式各样光滑的瓷器,除此以外没有多余的摆设。

  很干净,很讨程朝喜欢。

  客卧也经常打扫,不需要再特意收拾,裴颐深铺好被子。道:“熬了一晚上夜,休息一会吧。”

  程朝一点也不困,但为了不被裴颐深发现端倪,乖乖巧巧地点头。

  客卧里有一间独立卫生间,一直没人没用过,裴颐深确认过花洒没坏后,给他找出几件衣服,道:“内裤没穿过,衬衫穿过一次,先凑合一下,下午带你出去买。”

  程朝虚伪地说:“会不会太麻烦了。”

  裴颐深笑道:“等你回家后,再还钱也不迟。”

  程朝再低情商缺心眼,也觉得男主对自己太好了。不过,他在地府逛某个绿油油的网站时,除了现代灵异小说,还看过许多其他的小说,里面有不少比裴颐深还要心善人蠢的傻白甜。

  裴颐深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圣母了,不占便宜白不占。

  程朝花了二十多分钟就洗完了澡,半鬼的身体冰凉,但他喜欢一切有温度的东西,比如说热水,所以即使身上并不脏,他洗澡还是认认真真的。

  裴颐深个子将近一米九,比程朝高很多,他拿衣服时还没注意,衬衫是偏大的宽松款。

  程朝把每一个扣子扣得整整齐齐,衬衫下摆长至臀部以下。

  裤子更是穿不上了,他浑身的肉都长臀部上了,而腰却纤细窄瘦,跟裴颐深从小训练出来的身材相差个十万八千里。于是他索性放弃穿裤子,反正衬衫够长,他一个男人,不怕什么走光。

  他原来穿的衣服里藏了一盒解梦丹,若是被男主捡走便宜了他可不好,程朝将它藏在洗手间的角落,准备男主一走就吃掉。

  程朝满身潮湿水汽,走出洗手间,发现裴颐深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睡着了。

  电视机不知道什么时候打开了,上面有几头神似吹风机的粉红色小猪,蹦蹦跳跳地说着程朝听不懂的语言。

  程朝看了几眼,就因为语言不通主动告辞,将注意力放在裴颐深身上。

  他脚尖蹭着布料,跪到沙发上,单手撑着靠枕,发现男主脸上的黑眼圈跟自己一样浓,不知道熬了多少次夜。

  恐怕和自己一样,经常通宵打游戏看小说。

  他偏了偏头,忽然产生一个错觉——

  裴颐深长得有点像顾锦时。

  但仔细一看,两人的长相完全是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。

  顾锦时性格矜贵傲慢,五官也生得艳丽富有侵略性,面容白净如明玉,琼鼻黛眉,不怒自威,哪怕特意温和下来脸色,也不见得温柔多少。

  而裴颐深五官立体深邃,比顾锦时温柔的多,给人的感觉和薄荷糖一样,温柔下尽是不动声色的冷淡。别人看他时,先会注意他的气质,鲜少会注意他的五官,很难形容,硬要找个形容词的话,是不含半分女气的英俊。

  唯一的共同点是,两人的睫毛。

  跟程朝这种又密又长的不一样,比较稀疏,根根分明,像是因为没粮吃而熬夜写小黄文的万人迷受控写手的发量。

  程朝忍不住凑近,想数清楚他睫毛的数量,膝盖压着衬衫的底部,软绵绵地陷在沙发里。

  就在这时,他的手腕被握住,裴颐深睁开了眼。

  裴颐深眼底划过金色符文,但仿佛是错觉般一瞬即逝。

  他静静地凝视程朝,微微用力,将程朝拉得更近——

  程朝听到裴颐深刻意压低的声音,“你身上有水,会感冒,我帮你擦干净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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