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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、书店胡文案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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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3、马车上有血迹

  楚霄云被捕房的人送回去时,苏文看到浑身是血的楚霄云吓得没了主意。俞鹤见了安慰道:“楚兄的夫郎是吧,你别急啊,在衙门里医官已经处理了。刀口是有点深,但没伤着要害,医官说了,修养几天会好起来的。楚兄现在看起来脸色苍白,是因为失血所致,你别多想。”

  苏文听了俞鹤的一番安慰,不仅没有放下心来,反而更紧张了。刀口那么深啊,还失血过多。苏文整个人都揪起来了。还是一旁的王三强忙前忙后的接待衙门来人吗,把人送走。

  “嫂子,你别急啊,衙门的人都说了,哥没事的。”王三强送走人回来安慰。

  楚霄云也拉过苏文的手安慰道:“我这不是好好的吗,哭什么呢。”

  苏文一边抹眼泪,一边硬咽着说:“都被划了那么大一条口子,流了那么血,还说没事。”

  王三强虽然不聪明,看这情景也知道自己不合适继续留下来当油灯,跟楚霄云说了一声家里还有事就回家了。

  楚霄云见王三强离开了,他用没受伤的那只手一手抱起苏文坐在自己腿上:“一只手也能抱起我们文文。”

  苏文羞红了脸,到底破涕为笑。

  楚霄云把下巴放在苏文肩窝里,轻轻咬了咬他细白的脖子:“文文,做捕快受伤是难免的,每个职业都有自己的风险。不能因为有风险就否定它对不对?你不准为这种事胡思乱想,也别信别人对你胡说八道的什么。这是第一次,我没经验,事情处理得不够妥当,让你担心了,以后一定会注意安全的。”

  苏文搂着楚霄云的脖子点点头:“我只听夫君的。”

  楚霄云揉了一把他的脸:“这才对嘛。”

  说着又道:“我这里没有那些奇奇怪怪的规矩,不是说双儿就得成亲了才能出门什么的,你要是想出去玩儿,想上集市去转转什么的尽管去。注意安全就是了。”

  苏文摇了摇头:“我哪里也不想去,我就想待在院子里。我好喜欢咱们的家,我哪里也不想去。”

  楚霄云捏了捏他的鼻子:“又不是让你走了不回来了。我是说你可以出去玩玩,交交朋友啊,就不会整天闷

  在家里无聊了。”

  苏文靠在楚霄云的胸膛上,听着自家夫君强有力的心跳,先前吊起的一颗心终于慢慢落回肚中:“这个顺其自然吧,我也不是很会跟人打交道。再说,我觉得只一个人在家做做手工挺好的,一点也不无聊。”

  “那,你高兴就好了。”楚霄云也不逼着苏文非得去做他不愿意的事,想起成亲的事,他又道,“我已经托王婶,让她给咱们保媒,在请她去找回看日子的人,给咱俩挑个好日子,到时候咱们就成亲。”

  “嗯。我听夫君的。”苏文红着脸道。夫君要正儿八经的更自己成亲了呢,苏文甜甜地想着。虽说现在也住在一起,但是没有经历成亲那场仪式,总是缺少着什么。

  这次因公负伤,按照条例,捕房给了他十天假期回家疗养。楚霄云趁着休沐的这段时间请王三强找匠人帮忙把院墙加固了,院子大门换了,主屋外墙清理了一遍,还带着伤在院子里铺了一条鹅卵石小道。种菜以外空出来的地方,都买了石板铺上,以后下雨了在院子里走,再也不怕一走一脚泥。

  看着焕然一新的院子,苏文高兴极了。在楚霄云的鼓励下,他在村里一个赶集的日子,和楚霄云又去集市上转了转,买回些花草果苗。这次逛集,一切全由苏文做主,楚霄云只做护草使者。

  回来后,苏文在鹅卵石铺的小路两旁和石板边上都种上了花草,在靠着院墙的地方种上了果苗。有了植物点缀的院子看起来更加温馨了。

  “夫君,咱家是不是更好的?”苏文做完一切兴奋地问。

  楚霄云望着苏文兴奋的脸庞:“当然,文文打理的,哪能不好。”

  这天换药的时候,苏文摸着楚霄云肩膀上逐渐结痂的疤痕心疼地问:“夫君,还疼不疼?”

  楚霄云道:“不疼,现在是痒。”

  结果被苏文轻轻推了一下,红着脸假装斥责:“胡说什么呢!”

  楚霄云觉得自家媳妇真是好爱红脸啊,真可爱。他忍不住又揉了揉苏文红红的脸颊:“哈哈哈,我说的是真的啦,伤口结痂的时候,就是新肉在长成的时候,这时后伤口的地方真的会特别痒。伤口越大越痒,痒得想挠。”

  苏文才发觉自己意

  会错了,一张小脸更红了。楚霄云笑得更大声了。

  十天的时间一晃而过,楚霄云又该回衙门应卯了。回衙门的第一件事,就是要去签押那里销假。接待他的还是上次那个签押郑兴。

  郑兴的公务桌上飘下一张沾了笔墨的纸落到楚霄云脚边,楚霄云见了帮忙捡起来。放回郑兴桌上时却发现纸上的笔墨除了人名,出生年月,等等信息以外,还有一个人的画像。那个画像上的人,看起来有点眼熟。

  楚霄云看着画像问:“这人是谁呀?”

  正在记录的郑兴停笔,抬起头来看了看楚霄云手中的那张纸,低下头继续忙自己的:“就是上次张府总管来报案说他们家失踪的那个仆人。”

  “张府失踪的仆人?”楚霄云想起来上次遇到的事,“找到了吗?”

  郑兴一边忙着手里的活,一边应道:“不清楚。人家自由身,爱去哪去哪,这事县衙不管,至于他们张家找到人没有,这个就不清楚了。据说应该是没有把,要是找到了,还不传得到处都是。”

  楚霄云点点头,他看着画,觉得这人越看越眼熟。往事像电影似的一幕幕从他脑海中翻过,终于想起是在哪里见过了。这不是第一次带苏文来县城游玩时,撞到苏文那个男子吗。想起那名男子,楚霄云想起来,当时他还带着一个年龄相仿的女子和一个小孩,看关系应该是老婆孩子。

  想到这里,楚霄云问:“仆人结婚在主人府上是否会有登记?”

  “啊?”郑兴不知道这个话题怎么转变得如此突兀,但还是回答了楚霄云,“这个当然要啦,主人家不给奴籍证明,奴仆是结不了婚的。不仅主人家要知晓,也要来衙门领婚契的。”

  楚霄云明白了,又问:“不知这个仆人婚否?”

  郑兴把办好的销假单签押处留存一份,递给楚霄云两份,让他自己保留一份,另一份交给捕房。尔后打趣道:“你怎么关心起一个仆从的事情来了?从我们这里存档的资料来看,他没成亲。反正我没有看到过他的婚契文书。”

  楚霄云打着哈哈:“没事,我也是看了随口一问。想着人不辞而别,是不是人家有相好的跟人走了呢。”

  郑兴想了想:“你说的

  有道理哦。要是有了心仪的人,跟着人远走他乡不也很正常的吗。不过这些都跟我没关系啦。”

  郑兴把那名仆从的资料放进旁边另一堆资料里:“这些除了奴籍,又找不到下落的人,资料都要存档啰。”

  楚霄云拿了假单回去给了捕房一份,把自己那份放回住处的柜子里,返回捕房应卯。

  这天轮到楚霄云他们队值守县衙。楚霄云在衙门里巡视了几圈,直到中午吃饭都没见到俞鹤。吃饭的时候他问坐旁边的一个队的同僚:“怎么今天没见到俞鹤?他休沐了吗?”

  那人答道:“没有,最近忙着呢。白天黑夜连轴转的,哪有时间休沐。俞鹤跟办差的一起押解上次那个偷盗的团伙去隔壁县了。俞鹤不是隔壁县的人吗,可以说是熟门熟路,杨捕快就派他跟办差的一块押人去了。昨天刚出发,应该还得几天才能回吧。”

  “哦。”楚霄云点点头,随即又不明白了,“不是我们抓的人吗?为什么要押到隔壁县去审?”

  “嗯?”那人有些莫名其妙,“没有啊,不是押到隔壁县去审,是咱们大人已经审了,而且已经判了刑,只是押到隔壁县去服刑罢了。隔壁县新开发了一座铁矿山,要的是人干活。懂了吗?”

  “哦。”楚霄云连连点头。这下算是彻底明白了。

  下午值守时,又把那些已经整理了不知道多少遍的陈年卷宗又整理了一遍,楚霄云觉得自己眼睛都要看瞎了。这种整理文书的机械式工作,特别是重复整理,完全浪费人力物力的工作,楚霄云在前世就特别讨厌,现在也一样。

  在前世他就喜欢出外勤,不喜欢待在局里搞内务;但很多人都喜欢做内勤,不用担心风吹日晒。前世如此,如今也一样。

  衙门里,其他捕快基本都喜欢值守县衙,轮到值守那队的人都很高兴。一天就是把那些整理了又整理的文书倒腾来倒腾去的整理,可以浑水摸鱼,轻松;但楚霄云不喜欢做这些纯属浪费时间的事,他比较喜欢出去巡街,一来没那么沉闷,二来可以实际的解决百姓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。

  当然也可能是他前面休沐了十天闲出来的毛病。

  他浮躁的在捕房里转了几圈,又到门

  口望了望外面的天:“这日子真无聊,什么时候才会又有案子呢?”

  同队的人听了一脸震惊地望着他:“你不是今天才回来的吗?胳膊上的伤还没好利索吧?还想出去打打杀杀呢?”

  这时,县衙大门处传来闹哄哄的声音,无聊的楚霄云好像感受到了乐趣的召唤,赶忙循着声响走去。捕房其他的人也有人好奇跟了出去瞧热闹。

  远远地楚霄云就看到另一队的捕快押着一个人走进了县衙,后面哭哭啼啼的还跟了一些人。在捕快们押人进了县衙后,后面跟着的那些哭哭啼啼的人被守卫衙门的衙役拦在了县衙大门外,只能在大门外哭泣喊冤。

  守卫的衙役并不为所动,而押着人的捕快门则押着人往县衙大牢那边走去。

  要问楚霄云怎么那么熟悉,因为那条路他曾经不知道走了多少次。

  楚霄云见了问:“怎么回事?哪里犯了案子?”

  一脸的兴奋。

  身边的同僚无语地看了他一眼,还是告诉了他:“知合书店贩卖通敌卖国的胡文书籍。捕房正在调查的时候,发现举报这个书店的报案人失踪了。调查书店相关情况时,发现给书店运书的马车上有血迹。于是,今儿二队的人就去抓了那个车夫。”

  “发现报案人尸体了吗?”楚霄云问。

  “这个好像还没有。”

  “就为这抓了车夫?为什么不抓店主?”楚霄云问。这逻辑说不通啊。

  “店主已经在大牢里啦。”同僚道,“你不会指望这么大的事,那老板还能置身事外吧?”

  这到不是,老板进大牢了很正常,要是只抓车夫就不正常了。不过,报案人只是失踪,又没有发现尸体,怎么就认定他死了呢?就凭给书店运书的马车上有血迹?

  楚霄云想到这里又问:“马车是知合书店的吗?”

  同僚想了想:“不是,但是知合书店只要用马车,就是找这个车夫帮忙拉货。”

  马车都不是知合书店的,就凭马车上有血迹就断定报案人死了,并且认定马车上的血迹就是报案人的,还是知合书店的人下的手?这逻辑也太牵强了点。

  作者有话要说:终于讲到第二个案子啦,大家久等了!_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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